树木着火,他们出手了......

“东浦路河堤边有两棵树起火了,倒在路中间,快派人来处理……”12月11日,东浦路河堤边的两棵柳树着火倾倒,横在道路上,市城管执法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,迅速灭火,清理残枝,恢复交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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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天下午6点左右,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东浦路时,看见河堤旁两棵柳树着火,树冠已烧断倒伏在地。巡查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,并协助交警在现场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三名工作人员赶赴而来,调用洒水车进行灭火。火势熄灭后,几名工作人员迅速清理了倒伏在地的树木断枝,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了交通畅通。


事后经警察调查发现,此次行道树起火是人为纵火引起的,目前已锁定相关人员,案件正在加紧侦办中。


下一步,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大对恶意损绿毁绿案件的巡查力度,坚决遏制恶意破坏城市花草树木的行为,巩固好城市园林绿化成果。


擅自损坏城市绿化,违法吗?

违法。擅自砍伐、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,属于违反了《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、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。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,必须经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。经批准砍伐的树木,应当补植砍伐株数3倍的树木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。


处罚依据:《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: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,由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。(三)违反第十八条、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规定之一的,责令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,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。

城市绿化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

也是城市面貌的重要组成部分
在此
呼吁广大市民朋友
积极参与城市管理
共同维护美好家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