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郑法官,疫情期间利用网上调解我们的纠纷,既节省了我们的时间又免去了我们来回奔波。”一位当事人孙某如是说。
原告某石材公司负责人赵某为追讨两笔金额为26万余元和12万元的货款,向法院起诉了武汉的孙某和岳某。由于武汉疫情形势严峻,被告孙某、岳某都无法到庭参与庭审。
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石材企业的合法权益,尽早尽快处理纠纷,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后,白果法庭决定采用“云上庭审”模式审理这两起案件。在“云上庭审”中,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,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书记员通过“云上法庭”系统向双方当事人即时推送了调解笔录,双方核对无误后在手机上签字确认,调解完满结束。
近年来,麻城市法院牢固树立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理念,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时期,该院通过“云上庭审”为当事人提供“零接触”的诉讼服务,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,依法高效便捷处理各类市场主体民商事纠纷,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(汪建民 鲍秋毫)